解讀單位 | 市應急管理局 | 發布日期 | 2022-10-26 10:04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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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類型 | 部門解讀 | 解讀方式 | 文字方式 |
一、工作背景
我市現行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》(黃政辦發〔2015〕50 號,以下簡稱《原預案》)于2015年由市政府辦公室發布,七年來,在規范和指導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機構改革后,我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,牽頭單位由原市國土資源局調整到市應急管理局,相關成員單位承擔的職責發生了新的改變,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也面臨新形勢和新要求,《原預案》已難以適應處置應對工作需要,有必要進行修訂。
二、修訂過程
(一)預案起草情況
原《預案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于2015年12月由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(黃政辦發〔2015〕50 號),現已實施近7年,經過 2019 年機構改革,相關部門職能調整,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也面臨新形勢和新要求,原《預案》不能有效指導我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。為此,市應急管理局作為牽頭單位,6月中旬委托湖北省黃石地質環境監測保護站承擔了《預案》的修編工作,7月初完成了初稿。
(二)征求意見和修改情況
2022年7月征求市委宣傳部等23家成員單位意見和縣(市、區)應急部門意見,共收到反饋意見29條,修改后2022年8月再次征求相關單位意見,共收到反饋意見13條。我局根據各成員單位職責,結合相關法律法規,對大部分單位修改意見予以采納,對無明確依據的修改意見未予采納。
(三)專家論證情況
2022年8月25日,我局組織省應急管理廳、省地質環境總站、武漢工業大學等單位專家和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對《預案》進行了評審論證。專家組一致認為該《預案》符合相關規定要求,依據充分、內容翔實、可執行強,為黃石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提供了科學依據。我局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《預案》報批稿。
(四)預案發布情況
2022年10月17日,《預案》通過了黃石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,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,10月25日,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《關于印發黃石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》,《預案》正式發布實施。
三、新預案與原預案主要內容對比
此次預案修訂的總體思路是: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,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決策部署,立足機構改革后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制的新變化,著眼解決我市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,加快建立統一指揮、上下聯動的地質災害應對處置體制,依法有力有序有效應對處置地質災害,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(一)整體結構方面
新預案圍繞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核心內容,按應對處置先后順序重新編排內容。調整為總則、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、預防和預警、應急響應、現場救援、應急響應結束、善后工作、應急保障、附則、附件10個部分。
(二)具體修訂內容
1.總則部分。指導思想方面,明確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,進一步建立健全黃石市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機制。工作原則方面,進一步明確了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要堅持統一指揮、分級負責、政府主導,全員參與,堅持科學應對,高效處置的原則,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。
2.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。將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變更為設在市應急管理局,設置3個副指揮長,充實了指揮部職責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,對縣級指揮機構提出了要求。
3.成員單位數量和職責。將原預案中15家成員單位進行調整,刪除“市安監局、市房產局”,增加“市委網信辦、市城市管理委員會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省黃石地質環境監測保護站、市消防救援支隊、黃石日報社、黃石廣播電視臺、中國電信黃石分公司、中國移動黃石分公司、中國聯通黃石分公司、中國鐵塔黃石分公司、市鐵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”。根據市政府機構改革各成員單位職能發生變化的情況,對市應急管理局、市民政局、市自然資源局、市人防辦的責任范圍進行調整,細化了其他成員單位分工。
4.預防和預警。將原預案中氣象預警、預防預警按照新的工作要求進行了調整,側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方面預防和預警工作內容。
5.應急響應。對地質災害分級響應按照Ⅳ級-Ⅲ級-Ⅱ級-Ⅰ級的順序進行了調整,重點突出Ⅲ級響應工作流程和措施,更加符合實際工作。
6.現場救援。將“現場救援”作為單獨章節,重點強調了現場救援與處置工作內容與方法,并明確了具體應急救援措施。
7.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。將原預案中的“地質災害分級”修改為“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”,將險情作為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之一,并按照《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團體標準T/CAGHP 001-2018》中險情與災情的分級方式和分級標準進行修訂。
8.增加了附件部分,將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及工作組職責”調整至附件部分,使正文內容更加簡潔明了。
9.其他充實的內容。對原預案中“災后恢復重建、應急保障”等內容進行了充實完善。
四、新版預案的主要特點
一是結構更加優化,內容更加全面。將原預案職責介紹、專業知識解釋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,結構更加合理,正文簡潔明了;對原預案有關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。
二是組織指揮體系更加合理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原來的國土部門調整至應急部門,同時將指揮部的綜合協調組、搶險救援組、群眾生活保障組的牽頭單位也明確為應急部門。
三是分級響應、分級應對的原則更加明確。將原預案應急響應級別,由原來的從Ⅰ級-Ⅳ級調整為Ⅳ級Ⅰ級,更加符合實際,應急響應更順暢。